說明:
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遴選作業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青年學子積極參與公共事務、強化青年事務整合,
自105年度起設立青年事務審議會,目前刻正籌組第3屆青年事務審議會
(任期為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)。
三、報名資訊,說明如下:
(一)報名資格:居住在臺中市或在臺中市就讀的15~35歲
(71年4月2日至92年5月31日出生)之青年。
(二)報名時間:自10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。
(三)公告結果:107年7月13日前。
(四)報名方式:報名分為自我推薦、學校推派及民意票選(網路票選)三種方式
(三種方式可同時報名),每種方式各遴選出21人
(民意票選候選人得票數需達總投票數之2%以上),
產生方式有席次不足時,其席次得由其他產生方式遞補之。
有關報名、遴選及票選方式,請參閱附件。
(五)有關當選人報到及遞補方式,請參閱活動網站。
四、詳細說明及報名表請參閱活動網站 http://blog.tcyc.tw
或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04-22289111分機54112簡先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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